关于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(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销费)拟扶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:2024-07-10 14:46来源:商务局来源:互联网信息中心字体:[]

根据《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苏财工贸〔2020〕130号)、《关于申报2023年江苏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(流通业现代化和促消费项目)的通知》(金商〔2023〕29号)文件要求,经项目单位申报及第三方评审机构审核,拟对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(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销费)第二批扶持项目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7月16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与县商务局联系。

地址:金湖县健康西路43号

电话:0517-86891019

附件: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(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销费)第二批扶持项目明细.docx


金湖县商务局

2024年7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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